斗門區這些地方擬禁止畜禽養殖
昨日獲悉,《珠海市斗門區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區劃修編》研究報告最新出爐:擬將斗門14個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城鎮居民區、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主要交通要道等列為禁養區范圍。斗門區政府公眾信息網日前公布聽證會公告,如果市民有建議,可報名參加聽證會。
記者獲悉,從環境保護以及旅游產業發展的角度,將當地的風景名勝區列為禁養區,這在我國很多城市的規劃中都有體現。為此,此次修編方案提出,斗門區擬將14個風景名勝區全部列入禁養區范圍,其界限為各個風景名勝區的紅線范圍,包含核心區和緩沖區。
此外,斗門城鎮居民區(含農村集中居住區)面積約81.52平方公里、學校145所、文物保護單位13項,其禁養區劃分方案為:城鎮居民區全部劃為禁養區,具體為鎮級建成區邊界常年主導風向以上2公里,其他方向1公里范圍內;農村集中居住區邊界常年主導風向以上1公里,其他方向500米范圍內。
學校區域同樣劃為禁養區,鎮級建成區內的學校由于在建成區范圍內,已經納入禁養區范圍。農村學校邊界常年主導風向1公里,其他方向500米范圍內納入禁養區范圍。
斗門區13處文物保護單位也將全部納入禁養區,其范圍為文物保護范圍。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都將禁止建設養殖場;基本農田、工業園區、主要交通要道等均被列為禁養區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