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保失信 今后融資貸款將受限
企業環保失信,將被錄入社會信用信息公共平臺,今后融資貸款也會受限……珠海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近2年后迎來修改版。為保護“藍天白云”,珠海市環保局進一步強化了對環保失信企業的懲處力度,同時對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流程首度作了明確規范,可操作性更強。
亮點1
內容更具體,可操作性更強
為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建立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珠海市于2016年4月制定并正式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24日,該《辦法》再度迎來升級,珠海市環保局發布《珠海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修改)(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擬進一步收緊環保“緊箍咒”。
南都記者注意到,相較于試行版本,意見稿內容更具體,可操作性更強,明確了環保誠信企業的具體指標,包括“主動舉辦或者積極參加環保公益活動、自愿申請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驗收,且清潔生產證書全年處于有效期內的”等9類屬于“積極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的行為。企業沒有環境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并開展其中兩種以上活動的,可以評定為環保誠信企業。
業內人士表示,試行版對于環保誠信企業的定義比較模糊,僅規定“根據《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被省環境保護廳評為‘廣東省環保誠信企業’的企業,或符合《辦法》第十四條同等標準的企業,評定為珠海市環保誠信企業(綠牌)”,對于企業缺乏指導性,修改后無疑給企業提供了一個明晰的目標和努力的方向,方便企業向先進學習,有助于形成爭創誠信企業的氛圍。
另一個較大的變化是,修改稿還首次明確了環境誠信、失信企業的評價流程,分信用初評、結果公示、結果公布等幾個階段,每個階段如何操作都有詳細規定,相較于試行版“環保部門應當及時通過部門公眾公布評價結果”的規定具體得多,大大提升了環境誠信、失信制度的透明度。
亮點2
將建環保信用紅黑榜單
意見稿將企業環境信用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四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表示,明確企業存在“違法從事自然資源開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開發建設活動,造成嚴重生態破壞”;“以暴力、威脅、拖延時間等方式拒絕、阻撓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現場檢查”;“違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對重污染天氣響應不力的”等幾種情形將被列為環保不良企業,掛上紅牌。
珠海還將建立信用黑榜、紅榜,環保不良企業將被納入環保信用黑名單,環保誠信企業納入紅名單。獲綠牌的環保誠信企業不僅可在行政許可申請事項、榮譽評定中獲“關照”,還可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或其它補助資金。
為了鼓勵、引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行為,履行環保社會責任,意見稿還提供了“信用修復”渠道: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公布后六個月內,環保不良企業(紅牌)或未經即時修復的環保警示企業(黃牌)主動改善環境行為、完成有效整改的,可向區級環保部門提交信用修復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信用承諾。經審查核實,并取得市、區兩級環保部門認可的,可予以修復。但信用修復最多只能將參評企業的信用等級上調一級。
亮點3
懲處力度提升,環保失信將影響融資貸款
意見稿另一個亮點是加大了對環境失信企業的懲處約束力度,明確環保警示企業、不良企業將提高環境執法“雙隨機”抽中概率,分別提高50%和100%。
對于環境不良企業,不僅將從嚴審查行政許可申請事項,還將被錄入珠海市社會信用信息公共平臺,并通過平臺共享至廣東(珠海)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及相關投融資平臺,今后融資、貸款也會因環境失信受到影響。
意見稿同時明確,將責令環保不良企業,向社會公布改善環境行為的計劃或者承諾,按季度向實施環境信用評價管理和直接對該企業實施日常環境監管的環保部門,書面報告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如何杜絕企業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意見稿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要求企業改善環境行為的計劃或者承諾的內容,應當包括加強內部環境管理,整改失信行為,增加自行監測頻次,加大環保投資,落實環保責任人等具體措施及完成時限。